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 经研究,我局拟批准《惠州惠阳110千伏风门坳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为了体现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接受公众监督,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(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),如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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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 惠州惠阳110千伏风门坳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| 建设地点 | 惠阳区新圩镇 |
建设单位 | ******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|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|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(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) |
项目概况 | 项目新建架空线路路径全长5.1km,电缆线路0.18km,改造段0.6km。 | ||
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|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: (一)应落实有效的防工频电场、磁场强度措施,减少对公众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。满足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要求,项目运行过程工频电场强度不得大于4000V/m、磁感应强度不得大于100μT。 (二)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,施工期应采取低噪声机械、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方案,科学安排施工时间,避免噪声扰民,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和临时移动声屏障等措施,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,施工期间噪声须满足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》(GB12523-2011)的要求。运行期应加强线路巡视与维护,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,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,确保厂界噪声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。 (三)加强环境风险管理,建立健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;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贮油池,并加强应急油池的管理,保持足够的容积,防止事故发生时造成变压器油事故性排放。废变压器油、废油抹布、劳保用品、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23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进行管理,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并定期演练。 (四)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,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,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;合理组织施工,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,高度重视对沿途地表植被的保护;施工完成后,须做好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,防止造成水土流失。 |